人社部门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农民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 2022-02-28 10:33:09 来源: 江苏经济报

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质量,是更好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十三五”以来,人社部门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摆上突出位置,累计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31.81万人,转移率达78.77%;扶持农民成功创业63.22万人,农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把“土专家”“田秀才”的培养、激励、使用摆在突出位置,开展乡土人才“三带”(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评选,累计遴选产生“三带”名人443名、“三带”能手1046 名、“三带”新秀3024名;建设60个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和20家传承示范基地;845名乡土人才通过评审获得了正高级和高级职称,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乡村教授”;定期开展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举办乡土人才建设成果展,有力推动了乡土人才队伍的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我们将立足人社职能,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在支持农民就业创业方面。首先拓宽就业渠道。一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升级,深入挖掘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二是扶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灵活就业和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大与头部数字平台企业的合作力度,创造更多居家就业、灵活就业机会。三是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加强省内南北结对地区人力资源领域合作,在苏北建立南北挂钩劳务输出基地,促进有组织劳务输出。依托地方产业发展,推动“一县一品”建设,重点培育50个省级精品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推动劳务输出扩量提质。四是增强技能培训实效。加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其次是加强载体建设。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建成一批符合区域特色经济和产业集聚发展要求的涉农创业示范基地。最后是培树创业典型。开展“创响江苏”主题系列活动,培树农民创业典型,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运用技术技能和市场意识反哺家乡。

在加快乡土人才培养方面。我们将组织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行动,打造乡村振兴人才生力军。一是支持带强产业发展。聚力粮食安全、种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支持有能力的乡土人才办企业、兴实业,推动“土专家”“田秀才”与乡村旅游、现代农业、农村绿色低碳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广“特色人才+特色产业+特色区域”模式,打造一批乡村人才创业集聚地、产业发展集中区。二是支持带动群众致富。聚焦农村共同富裕,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支持乡土人才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培育相关市场经纪人,加强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支持乡土人才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群众创业增收。支持省市县三级乡土人才技能培训载体建设,提升乡土人才就业创业能力。每年遴选建设100家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30家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和10家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三是培育壮大人才队伍。聚焦乡村人才支撑,大力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计划,挖掘、遴选、培育一批乡土人才带头人,强化乡土人才“接班人”“后备军”建设,引导乡贤能人返乡发展。组织实施专家服务基层系列活动,推动专家人才资源下沉。深化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落实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定向培养2800名乡村师范生和1500名农村订单医学生,着力解决基层人才引留难题。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宏伟)

关键词: 人社部门 全面落实 就业优先政策 支持农民 就业创业